1、凡患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贫血病、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。
2、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,离地面2m以上的作业必须挂牢安全带,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。不得用绳子代替,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。
3、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,禁止登高作业。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,分管付总(或总工程师)要现场指挥,确保安全。
4、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,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。交叉作业,必须戴安全帽,并设置安全网。严禁上下垂直作业,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。
5、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、零件、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,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;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,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;不得将易滚、易滑的工具、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,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、零星材料、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淸理干净,防止落下伤人,上下大型零件时,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。
6、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,特别是高压线路。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。(低压)
7、在吊笼内作业时,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,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,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。
8、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,材料要坚固,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。几何尺寸、性能要求,要按照《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。
9、使用各种梯子时,首先检査梯子要坚固,放置要牢稳,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宣,并应设防滑装置。梯顶无搭钩,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。人字梯拉绳须牢固。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。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,并有专人监护。
10、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,必须有充足的照明
11、非生产高处作业如:打扫卫生、贴刷标语,擦玻璃等需要登髙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,系好安全带,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。
12、作业点下方设警戒区,并设警戒标志。严禁向下抛投杂物。
13、攀登作业时要手抓牢、脚登稳,避免滑跌,重心失稳。
14、特级髙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并安排专人监护。
15、登高作业前,必须按规定办理“登髙作业票”采取可行的安全措施,指定专人负责,专人监护,各级审批人员严格履行审批手续。审批人员应赴髙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,方可批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