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国内疫情的逐渐稳定,全国各地的环保工作也渐渐恢复正常。一些无手续、无环评的散乱污中小企业错误的认为,疫情下,环保力度会有所下降。显然,这些人打错了算盘。
环保工作是中华民族的千秋大业,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基石,是需要长期推动的工作。中国再也不可能为所谓的经济发展,牺牲环境了。所以近期,河北、山东(德州)、浙江(温州)、江西(南昌)等多地相继出台一系列环保政策和行动计划。
河北:集中开展“八大攻坚” 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
2020年是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的收官之年,河北将紧紧围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,集中开展“八大攻坚”,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圆满收官。
一是大力实施重污染城市“退后十”攻坚。加强对石家庄、唐山、邢台和邯郸市的指导帮扶,强力推进攻坚举措落实,加快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后十步伐。
二是坚定不移实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攻坚。确保11月底前完成压减炼钢产能1400万吨、煤炭600万吨、焦炭200万吨、平板玻璃840万重量箱,淘汰火电50万千瓦,确保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去产能任务。
三是坚持不懈开展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攻坚。加快实施气代煤、电代煤工程,8个传输通道城市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散煤清零。
四是统筹开展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。尽早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,对其他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和在线监控设备;建立重点用车单位绿色运输责任制和承诺制,加快建成敬业集团、港陆钢铁等一批铁路专线。
五是持续开展扬尘面源污染防治攻坚。4月份扬尘达标整治攻坚行动,对各类扬尘源实施综合整治;严禁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,严控烟花爆竹燃放。
六是深入实施重点污染物深度减排攻坚。加快推进水泥、平板玻璃、陶瓷行业等120家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,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六大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。对1874个非重点行业工业炉窑项目实施综合治理,严格排查“散乱污”企业,巩固动态“清零”成果。
七是积极推进臭氧污染攻坚。强化pm2.5与臭氧协同控制,vocs与氮氧化物协同减排,组织5-9月臭氧污染治理夏季会战,对重点行业、移动源、生活源等实施综合整治。
八是科学精准重污染天气。加强与京津及周边地区联防联控,加强涉气企业分类管控,完成对短流程钢铁、水泥、砖瓦窑等46个行业约2.5万家企业绩效分级,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。
山东德州: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
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年、决胜年,近日德州市印发《德州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》,全市(德州市,下同)将以减排为抓手,统筹结构减排、工程减排、管理减排,进一步强化细化大气污染防治8项重点任务41项工作分工,坚决打赢打胜蓝天保卫战。其中:
结构减排方面:新增“两高”行业项目应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“减量替代是原则、等量替代是例外”的要求,新项目一旦投产,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停产。10月底前,钢铁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监测评估。全市煤炭消费完成省下达任务目标。全市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30%。
工程减排方面:全市中心城区和县城新增清洁取暖面积295万平方米。对2蒸吨及以上的现有燃气锅炉,基本完成低氮燃烧改造。
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计划
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,年底前,完成11家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。
严禁新增钢铁、焦化、电解铝、铸造、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;严格执行钢铁、水泥、平板玻璃、铸造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;
新、改、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,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。
严格执行质量、环保、能耗、安全等法规标准和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(2019年本),深化“亩均论英雄”改革,落实资源要素优化配置,全年淘汰120家企业落后产能,整治1200家“低散乱”企业。
巩固完善“散乱污”企业整治成果,建立“散乱污”企业动态管理机制。推进块状特色经济提升行动,高水平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,完成省下达的新建小微企业园任务。
为进一步完善污染天气应急机制,保障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、有序进行,减缓污染程度、削减污染峰值,在对《南昌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,制定《南昌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(修订)》(以下简称《应急预案》)。
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:
(1)扬尘控制。建筑垃圾及散装物料密闭运输;并减少运输量,按照绕开中心城区的指定线路运输;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,在日常洒水频次的基础上,增加洒水频次3-4次;在主干道和人口稠密区增加2次喷雾降尘;施工场地内散装材料、裸露地面、土石方采取覆盖措施;停止中心城区的土石方、平整土地、换土施工工程,停止建筑拆除工程。
(2)机动车排气控制。在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、工程渣土车区域限行,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,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25%。
(3)工业污染源控制。加大污染企业的检查执法力度,保证脱硫、脱硝、除尘及其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,污染物达标排放。同时,加强企业物料和工业固体废物的堆存管理,保证裸露的煤、灰渣等实现全覆盖。火电、钢铁、建材、化工、石化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应当按照一企一策的规定采取限产限排措施,确保二氧化硫、烟(粉)尘、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22%以上,vocs排放量削减12%以上。
(4)其他大气污染源控制。加大对燃煤锅炉、施工场地、机动车排放、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,确保其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,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;禁止烟花鞭炮、露天烧烤,严禁垃圾、秸秆焚烧(焚烧发电或综合利用项目除外);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、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停业;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。
鼓励水泥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,10月底前完成改造的可不参与采暖季错峰生产。
持续开展无组织深度治理,严格落实物料转运、物料堆场、生产工艺、厂区环境等环节无组织排放精准管控要求,焦化、钢铁、有色金属、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易产尘点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,在厂区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点。加强工业企业氨排放源控制,采用scr和sncr工艺的脱硝设施全部安装氨逃逸监控仪表,氨逃逸指标分别控制在2.5mg/m³、8mg/m³以内。
钢铁、电力、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(名单由市工信局会同市能源局确定)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0%以上,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(名单由市工信局、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太原铁路局确定)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%以上,其中,位于城市建成区及城乡接合部的达90%以上。2020年全市铁路货运量较2017年增加1500万吨。
对钢铁、建材、焦化、有色金属、化工、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,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。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,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执行。
鼓励水泥行业企业试点超低排放。
加大过剩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。按照国家16 部委《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》(工信部联产业〔2017〕30 号)要求,强化部门联动,以能耗、环保、质量、安全、技术为综合标准,依法依规推动我区落后产能有序退出。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,实行新(改、扩)建项目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。制定年度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案,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。
加强柴油货车污染管控。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限行、重型柴油货车绕城通行方案。强化多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,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、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,并通过国家机动车超标排放数据平台,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,实现信息共享。
加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。加强港口作业扬尘监管,开展干散货码头扬尘专项治理,全面推进港口码头大型煤炭、矿石堆场防风抑尘、洒水等设施建设。